**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实施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依据《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条【适用范围】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污泥处理设备的价格,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适用本办法。
*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二章 适用范围
*四条【适用情形】排污者有下列环境违法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 活性污泥处理设备,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太阳能污泥处理设备,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的;
(二)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的;
(三)应当取得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五)**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六)排放、倾倒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倾倒的污染物的;
(七)违法排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
(八)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污泥处理设备运行前的工作准备
1、检查所有的连接螺栓、螺母是否完好和松动。
2、清理脱水机上的杂物。
3、检查压缩空气、冲网水、进料管道及电源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4、检查各轴承座、减速器的润滑情况,按期添加或更换润滑油(脂)。
5、检查电器设备外壳的接地电阻,应小于0.75欧。